物只有通过它们与我的意志的关系才获得“意义”(Bedeutung)。
因为“每个事物都是其所是,而不是别的事物”。
一个理解:就像我能够从我的外貌推论出我的精神(性格,意志)一样,也可以从每个物的外形推论出它的精神(意志)。
但是我真的能够从我的外貌推论出我的精神吗?
这个关系难道不是纯粹经验的吗?
我的躯体真的表达出一些东西吗?
它本身就是对一些东西的内在表达吗?
丑恶的面孔在其自身就是令人厌恶的呢,还是仅仅因为它同恶劣的情绪经验地联系起来了呢?
然而清楚的是,因果联系根本就不是联系。[参阅5.136]
根据心理物理学的理解,我的性格只是在我的躯体或我的大脑的构造中而不是同样地在整个其余世界的构造中表现出来。这是真的吗?
这里有一个跳跃点(Springeder Punkt)。
如此,这个对应一致本来就存在于我的精神(即精神)和世界之间。
你只要想想,那蛇、狮的灵魂(Geist)就是你的灵魂。因为只是从你自己你才认识到灵魂。
现在当然就是这个问题了,为什么我恰好给予了蛇这个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