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在每周日上交有关他们这一周所做的事情的报告,在报告中他要写出这周在什么时候,为谁,做了一件什么样的好事。他们发现志愿者在生活中做了很多不同的好事:慰问、探望老人,资助流浪汉,安慰身边的朋友,帮家人做家务,帮助老师做一些教辅工作。
这个实验的结果表明,做好事的确能提高人的幸福感,但是这种效应只在那些一天完成5件好事的人身上显著,在那些没有固定时间做好事的被试身上,对于幸福感的提升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志愿者分散在7天内完成这些好事,而这些好事大都是些小事,因此效应也就大大减弱了,湮没在日常的鸡毛蒜皮中。毕竟,就算我们不参与研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做些好事,只是我们并不会时时意识到自己做过这些好事。
因此,利他行为可以提升幸福感,但需要注意做好事的时间。在前面提到的感恩实验中,感恩的时间和次数也会显著影响到人们的幸福感。我们需要确定利他行为的时间、频率和方法。
上面的研究证实了利他行为和幸福感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然而,柳博米尔斯基并不满足于此,他还试图证明利他行为和幸福感之间的内部作用机制。他进一步设计了一个新的实验。在实验开始之前,他要求每个志愿者列出一个清单,把他们“在将来更愿意做的事”以及“每天反复做的事”写出来。这些清单所包括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包括:为家人做一些额外的家务,问候老师,送给朋友一件礼物等。接下来,他们将志愿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参与者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要做的好事,而另一组志愿者只能选择被指定的好事,不能更改。两组志愿者都是连做10周,每周做3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