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二十四岁,自以为成熟、历经沧桑,能看懂男人的了。现在我才知道,我那时还是太天真了,有一些男人,他们在心里给自己修了许多的路,哪里有红绿灯,哪条路通向哪里,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老钟就是这样的男人。年轻时看古典小说,小说中的绅士,除了帅,有钱,他们还讲义气,很正直。不要以为现实生活中的男人会这样,尤其是那些聪明的中国男人。当然他们大都很善良。老钟他们这样的男人就更不会了。他们必须更现实些。他们做事情,永远讲究目的性,而不是目的的正当性。这样的人远不是你能想象的。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一年,有些事情,要不是他突然去世,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就有瞒你一辈子的本事。接下来我要跟你说的这件事,就是在他死后我才知道的,就是这件事,让我变成了今天这个样177子……”我把手里的杯子放下,凝神细听。
“老钟葬礼后的第二个周末,你去鹿城看我,你见我像个没事人一样,照样打扮,照样逛街坐咖啡馆,到处找好吃的,一开始你的神情很担忧,还以为我是过激反应。你还记得吧?你在卫生间偷偷给罗浩打电话,要他帮你调课,你说你想多陪我几天。你打电话时我都听到了,不过我也想让你多待几天,免得你就这样回去了还担心我。末了你住了一周才走。我也确实难过过,不要说是个人,就是和只猫啊狗啊的在一起过了二十一年,它突然闪下了你,搁谁谁不难过啊。老钟的葬礼过了两三天后,我擦干眼泪,打起精神来收拾屋子。头两天不时有领导、同事来慰问,屋子一团糟。三两天一过,大家都上班,都忙,谁还管你?我就想啊,生活要继续,一个人也是要生活的,于是我开始慢慢收拾起老钟的东西来。我把衣帽间里他的衣服围巾什么的都搜了出来,堆在地板上慢慢清理。他有一个手包,是他出访欧洲时买的,他上班天天拎着,出事后他的司机把它捎给了我,就扔在客厅沙发上。整理了一会儿衣物后,我觉得有点累,就去沙发上躺躺,他那手包正好在我边上,我就顺手打开看了看:一点零钱,几张信用卡,还有就是名片啊记事本什么的。可笑的是,翻他包时我还跟他说话呢,我说老钟,对不起啊,从来没翻过你的包,但现在我要翻了,你不要见怪。结果我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夹层里发现了一把钥匙,一张门禁卡。刚开始我也没当回事,我想大约是办公室的。我就把包放好,躺了一会儿后就又接着整理他的遗物去了。他有几十条名牌领带,都很新,有些甚至没拆包装。我想清出来看看能不能送人。我在打开一条阿玛尼真丝手绣领带时,脑子里突然像打了个霹雳。我现在还记得那一刻的感觉,就是脑袋里啪的一下,电光四射!那条领带上的鸢尾花好像活了,跳起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