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铺离学校后门不远,一会儿就到。朱自清兴冲冲地跑到那里,把那件大氅抛给里边的伙计。人家问他要当多少钱,以为他要一个高价。没想到,他仅仅要14元钱。一件紫貂皮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当铺柜上的伙计一点不为难,即刻就付了款。在朱自清看来,当来的钱能买书就行,其他的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回到华洋书庄,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买回来。然而,那件饱含父爱的大氅却始终没能赎回来。
大学毕业后,朱自清回到南方教书。那里天气暖和,大氅的事也就淡忘了。后来,他被聘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北方的冬天很冷,朱自清才又想起了那件大氅,却没有力量缝制一件像样的棉袍。他决定到街上去买一件马夫穿的毡披风。这种披风有两种,一种式样较好且细毛柔软,很贵;一种质地比较粗糙,便宜些。朱自清买不起贵的,便买了后一种。这件毡披风显得过于寒碜,成为大家戏谑的对象,也成了教授生活清贫的标志,后来竟多次出现在朋友回忆朱自清的文章中。
朱自清像
朱自清对这件披风却情有独钟,因为它白天为自己进城上课遮挡风寒,晚间又被铺在床上当褥子。这时,再想起那件不能赎回的大氅,更能让人感到朱自清对于书的痴迷。正是这种痴迷才造就了一代文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