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联合向上行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
(十八)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应使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附注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重的事项加以说明,如“此件发至县团级”、“此件可见报”等,不是对公文的内容作出解释或注释。对公文的注释或解释一般在公文正文中采取句内括号或句外括号的方式解决,这一点在使用附注时要加以注意(按国办要求,上行文应在附注中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九)主题词
主题词是用于揭示公文内容,便于公文检索查询的规范化词。标注主题词是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相互衔接的一项工作。公文主题词通常由公文制发机关的最高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发布。“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二十)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应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