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烦的是,有的人反复无常消耗警力。去年有一个重伤案,男方将女方打成脾脏破裂,报警之后他们警察通知验伤,女方一直拖了十个月想等男方道歉,结果因为男方一直没有道歉才去法医那里验了伤,最后法院判处因为致人重伤要给男方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结果女方听了以后目瞪口呆,说是只想教育下他,没想到要判这么久,然后各种撒泼打滚,要求他们放了她老公。不仅如此,她还到处投诉,打市长热线,闹了快一个月,搞得警察和法官们都疲惫不堪,至今仍然在隔三差五地上门来找麻烦。他还记得那位判决的法官是一个年轻妈妈,尽心尽力地维护女受害人的利益,最后判了她老公刑,却被女受害人指着鼻子骂不配当母亲。
在这些事实面前,他没办法说出“我一定能会让这男人接受惩罚”这种话。
所以这位警察同志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好像......对这种事情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