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和他的大部分臣僚都是农民出身。过去都曾亲身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在革命的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眼看着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和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打垮了的,为了要成事业,不能不低头赔小心,争取地主们的人力财力的支持。在朱元璋的心坎里,对地主们是又恨又怕,微妙的、矛盾的、敌对的心理,产生了对旧地主的两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学识、有社会声望的地主,任命其为各级官吏和民间征收租粮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机构。原来经过元末多年的内战,学校停顿,人才缺乏,将军们会打仗,可不会做办文墨的事务官。有些读书人,怕朱元璋的残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做官,虽是立了“士人不为君用”就要杀头的条款,还是逼不出够用的人才。没奈何只好拣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税户人才,用作地方县令长、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粮和运粮都比地方官经手方便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层中饱。朱元璋规定每一个收粮万石的地方,派纳粮最多的大地主四人做粮长,管理本区的租粮收运。这样,旧地主做官、做粮长,加上新贵族、新官僚、新地主,构成了新的统治集团。(21)反面则用残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旧地主,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强迫他们迁徙,使地主离开他的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南京)、山东、山西等处,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削除了他们在地方的势力。其次是用苛刑诛灭,假借种种政治案件,株连牵及,一网打尽,灭门抄家,洪武朝的几桩大案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屠杀了几万家,甚至因为地方的一个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公布这案子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德清、崇德、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22)豪民尽皆诛戮,抄没的田产当然归官,再由皇帝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用屠杀的手段加速改变土地的持有人,据可信的史料,三十多年中,浙东、浙西的故家巨室几乎到了被肃清的地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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