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持股愈久、回报率愈低的问题,格雷厄姆采取的方法是,唯有在某只股票的价格和它的实质价值有“足够”的差距幅度时,才进场买进,这样才能提供投资人相对的安全边际,而安全边际就是用来保护投资人万一买到那些长时间才能充分反应实质价值的股票。投资人认为股价要多久才会上升到该股的实质价值,就决定其所需的安全边际大小。如果预期投资时间很长,那么安全边际就大;如果预期时间短,那么较小的安全边际可能就已足够了。
格雷厄姆的法则又衍生了一个问题:万一股价永远无法上涨至该股的实质价值,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格雷厄姆的答案是等2~3年。理由是,如果某只股票价格不能上涨至其应有的实质价值,而且可能永远都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还是出清持股再寻找其他标的吧!
巴菲特发现上述方法其实无法真正解决实现实质价值的问题,巴菲特多半时候还是握有那些从未达到预估实质价值的股票,并未出脱。因为纵使把那些股票卖了,美国的税务局也会对资本利得课税。所以他认为格雷厄姆的处理方式有欠妥当。
查理·芒格和菲力普·费雪则提出另一种解决办法,他们的论点是只要投资人买到一家正在成长的优良企业的股票,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阶层以股东的权益作为最大考量,那就不必出脱这只股票,除非整体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另有更好的投资标的。他们认为此种投资策略,可以获得最佳报酬,因为投资人可以充分享受企业运用保留盈余进而产生的复利报酬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