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主义强调环境对幼儿的作用
行为主义认为环境是影响幼儿行为的重要因素,人的大部分行为是后天习得的,是个人经验的产物,强调环境是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决定因素,幼儿的行为和发展具有可塑性和可控制性,可以通过外部因素来塑造与修正幼儿的行为。斯金纳曾说:“环境曾经控制着,而且还要继续控制整个过程。” 因此,在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要创造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环境,避免来自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培养身心健康的幼儿。我们承认行为主义强调环境对行为形成的决定性作用过于激进,但其关于环境对幼儿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观点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幼儿园精粹管理将幼儿一日生活所接触的环境精细化、专业化,为幼儿提供了整洁、有序、安全、温馨的环境。即使新生入园,幼儿也能通过目视观察看懂教室内物品的摆放,学会自主取放物品,如学习区材料、进区卡的取放,喝水、午睡的流程等。幼儿与有规则的环境发生互动,并自主、自发提高了自己的生活能力,培养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与学习习惯。
(二)行为主义注重强化对幼儿的影响
强化,指行为结果得到强化。行为主义认为,当某行为得以维持和加强时,将来在类似的情境中再次出现此种行为的可能性增加。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它们都可以增加反应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正强化是当个体做出某种行为时增加某物,负强化则指当个体做出某一行为时就从环境中撤去某种刺激物。但是,斯金纳认为正强化的效果往往会优于负强化,所以他主张采用正强化,有影响力的人物的赞扬、鼓励、认可均为正强化物,实践中的某些奖励也可看作正强化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