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安乐死到底算不算自杀,这也很难有定论。只是当一个人生不如死的时候,等于世缘已了,其实也不必再去借助插管、氧气筒等方法来延续,应该让生命回归自然。不过,有时候一个人即使重病弥留之际,能不能再生也是很难断言的。譬如在台北有一位赵老居士,经常往来于监狱,为身陷囹圄的犯人说法。多年前他不慎跌了一跤,脑震荡,送到“三军总医院”,医生宣布回天乏术,将他送到太平间,认为不久于人世,但赵老居士至今仍然身体健朗,在台北各道场往来走动。
在战场上,一个负伤的将军怕被俘虏后受到屈辱,因此拿枪命令部下一枪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严。一个临终的病人,也希望在临终时保有生命的尊严。人健康的时候像英雄,有病了就像狗熊,甚至觉得病容难看,不希望被人看见,所以人死以后,家属都会用布幔、床单,把亡者覆盖,不希望给人看到死相。
有些病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是药石罔效,他也不希望拖延时日,只盼早一点结束痛苦的生命,因此要求医生给他一针,以求得解脱。但这不是医生可以决定的,即使医生是出于慈悲、爱他、可怜他而给他一针,以帮助他解脱痛苦。纵使有这种想法,在法律上并没有立场,因此要由家属或将来立法,才能获得解决。可是,最爱他的人有权决定给予病人安乐死,这算不算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