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949年8月29日哈萨克草原上一声巨响,苏联打破了美国的核垄断,不管其窃取的过程是多么的阴暗,两个超级大国的核竞争终于站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面对苏联核计划的参与者,斯大林曾幽默地说:“假如我们再晚一两年,也许这种炸弹就落到我们头上了。”
纽伦堡和东京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如何处理战败的德国和日本的问题,成为国际关系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彻底肃清法西斯势力,实现民主化和非军国主义化,防止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维护世界和平,盟国对德、日法西斯战犯进行了审判,这就是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莫斯科宣言规定,战争结束后,将对战争罪犯进行审判。1945年8月,上述三国和法国在伦敦签订协定,拟定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由四国指派检察官组成委员会进行起诉,由四国指派的法官组成国际军事法庭进行审判。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在柏林举行。从11月20日开始,审判移至德国南部城市纽伦堡举行,至1946年10月1日结束,历时近一年。包括纳粹第二、三号人物戈林、赫斯和外长里宾特洛甫在内的20多名战犯被提起公诉。法庭进行了403次公审,以大量确凿的证据揭露了德国法西斯的种种滔天罪行。法庭根据4条罪行对战犯进行起诉和定罪:策划、准备、发动、进行战争罪;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违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屠杀、灭绝和奴役等)。前两条合起来称为破坏和平罪。1946年10月1日,法庭做出了最后判决,判处戈林等12人绞刑,3人无期徒刑,4人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