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她的零用,每次从不超过六法郎。虽然相貌奇丑,她的陪嫁与承继的遗产,给葛朗台先生带来三十多万法郎。然而她始终诚惶诚恐,仿佛依人篱下似的;天性的柔和,使她摆脱不了这种奴性,她既没要求过一个钱,也没对克罗旭公证人教她签字的文件表示过异议。支配这个女人的,只有闷在肚里的那股愚不可及的傲气,以及葛朗台非但不了解还要加以伤害的慷慨的心胸。
葛朗台太太永远穿一件淡绿绸衫,照例得穿上一年;戴一条棉料的白围巾,头上一顶草帽,差不多永远系一条黑纱围身。难得出门,鞋子很省。总之,她自己从来不想要一点儿什么。
有时,葛朗台想起自从上次给了她六法郎以后已经有好久,觉得过意不去,便在出售当年收成的契约上添注一笔,要买主掏出些中金给他太太。向葛朗台买酒的荷兰商人或比国商人,总得破费上百法郎,这就是葛朗台太太一年之中最可观的进款。
可是,她一朝拿到了上百法郎,丈夫往往对她说,仿佛他们用的钱一向是公账似的:“借几个子儿给我,好不好?”可怜的女人,老是听到忏悔师说男人是她的夫君是她的主人,所以觉得能够帮他忙是最快活不过的,一个冬天也就还了他好些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