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苍冬才不管吃吃懵不懵,伸手都开始给人换大棉袄了。
在家他们都穿的棉夹袄,厚实得快把人裹成一个球,一点型都没有,但是特别暖和,年前池迟在市场买的,一套六十两套一百,他们同款不同色,何苍冬的是黑色,他买的蓝的。
何苍冬换了件工装棉袄,好在他个高腿长肩宽腰窄,看着还挺时髦的。
池迟看了看床上叠得好好的羽绒服,奇怪的看了冬瓜一眼。
怎么大过年的不穿新衣服呀?
何苍冬挠挠头当做看不懂,只是催促。
“我都换好了,你也快点。”
“去干嘛?”
池迟这么一问却没得到回答,何苍冬回得潇洒。
“跟我去了就知道。”
池迟就这么满脸迷茫的跟着大冬瓜出了家门,一路坐着轻轨到了购物中心,又被冬瓜牵着拉着进了商场,坐在凳子上等着换鞋才反应过来。
“哎……你别!”
何苍冬比销售还像销售,半跪在他面前给他解鞋带。
池迟难为情得要命,何苍冬怎么能大庭广众的拉下脸给他换什么鞋呢,这多丢人呀。
不过伺候的人并不这么觉得,何苍冬只是认认真真把池迟的劳保棉鞋脱下来。
这鞋子十二块钱一双,里头的绒就是化纤,沾一点汗就被全踩死了,一点不暖和,虽然池迟已经足够爱惜,每天都把鞋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用烘鞋器认认真真烤暖些,还是不能锁住多少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