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在此,我们不必深究那些复杂情况。在本书中,我们只需要考虑从全称祈使语句以及陈述句的小前提,到单称祈使句的结论之推论就行了。对于这样一种推论,我已经举了一个例子,并且坚持认为,如果不可能进行这类推论,那么,“全部”这个词在命令中就毫无意义。但是,该类型的推论会产生一个更深刻的难题,因为前提之一包含在陈述句中,而另一个则包含在祈使句中。这个推论是:
把全部箱子搬到车站去。
这是其中的一只箱子。
所以,把这只箱子搬到车站去。
人们可能会问:这两个前提是以不同的语气给定的,我们怎么知道结论将是什么语气呢?前提和结论的语气对推论所产生的影响问题,一直为逻辑学家们所忽略,他们从来没有看到陈述语气之外的东西;尽管他们忽略这一问题毫无道理,但我们又如何着手证实从一组陈述式前提中所推出的结论也一定是陈述句呢?然而,如果像我们所主张的那样,把日常逻辑的蕴涵关系视为语句指陈之间的关系,则该问题就变得十分紧迫了。姑且承认上述三段式推论的有效性理由是:“你把全部箱子都搬到车站去,而这是其中的一只箱子”,这一指陈与“你不把这只箱子搬到车站去”在逻辑上互不一致,但由于逻辑规则支配着“全部”这个词的用法,即便承认这一点,我们又如何知道,我们就不能用一种与上述方式不同的方式来补加一个首肯词呢?比如说,我们可以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