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我主张把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看作高度理想主义的、精神的文明。我在三十多年前说过:
这样充分运用人的聪明智慧来寻求真理,来控制自然,来变化物质以供人用,来使人的身体免除不必要的辛劳痛苦,来把人的力量增加几千倍几十万倍,来使人的精神从愚昧、迷信里解放出来,来革新再造人类的种种制度以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样的文明是高度理想主义的文明,是真正精神的文明。
这是我对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的热诚颂赞——我在1925年和1926年首先用中文演说过并写成文字发表过,后来在1926年和1927年又在英美两国演说过好几次,后来在1928年又用英文发表,作为俾耳德(Charles A.Beard)教授编的一部论文集《人类何处去》( Whither Mankind)里的一章。
这并不是对东方那些老文明的盲目责难,也决不是对西方近代文明的盲目崇拜。这乃是当年一个研究思想史和文明史的青年学人经过仔细考虑的意见。
我现在回过头去看,我还相信我在大约三十五年前说的话是不错的。我还以为这是对东方和西方文明很公正的估量。我还相信必须有这样的对东方那些老文明,对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的重新估量,我们东方人才能够真诚而热烈的接受近代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