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穷苦人家打拼的一种方式,江西商帮推崇草根创业,小富即安,很少出大富商。他们对政治始终保持距离,虽然善于利用政策,但绝少涉足勾结政治的特权领域,或者对抗政治的灰色领域。总体来说,江西商人是传统中国最安分守法的商人群体——只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买卖。
明清两朝,有很长的时间实行海禁政策。针对海禁政策,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应对方法:闽、粤等沿海商人以对抗的姿态,崛起为走私海商集团;而江西商人以守法的姿态,利用本省的交通优势,发展到赣商的历史巅峰状态。
明朝朝贡贸易的市舶司仅有宁波、泉州、广州3处,而且3个市舶司分别对应固定的外贸国家。由于所谓的“倭寇之乱”,实际上最为通畅的通商口岸仅有广州。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朝实行独口通商政策,以广州为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江西省内以鄱阳湖—赣江为中心,形成了四通八达的水路,在海运和铁路崛起之前的五六百年间,始终处于交通核心大省的位置。在北京—大运河—长江—赣江—大庾岭(北江)—广州,这条长达3000公里的南北黄金水道上,流经江西境内有1000公里左右,占到了总贸易通道的1/3。通过水路运输,江西商人一方面将本省景德镇的瓷器、长江三角洲的丝绸、闽浙的茶叶等“外贸三大宗”运往广州供出口;另一方面在帝国内部从事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将本省的大米、木材、纸张、药材、夏布等南调北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