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
明朝都市中由同乡或同业组成的团体。会馆几乎遍及通都大邑,府、州、县城甚至某些乡镇也有设置。大体可分为三种:一种主要为同乡官僚、缙绅和科举之士居停聚会之处,又称“试馆”;二是以工商业者、行帮为主体的同乡会馆;三是客民建立的同乡移民会馆。早期会馆是一种同乡组织,与工商业者关系不大。明中叶以后,会馆开始从单纯的同乡组织向工商业组织发展。会馆的出现,对于保护工商业者自身的利益,起了某些作用。如许多会馆条规都有资金互助、救死扶伤、赈济贫困的条文;同乡同业者也通过会馆的力量来抵抗地痞流氓的勒索;有的还利用会馆组织霸田抗租。
茶马
明朝以官茶换取青海、甘肃、四川、西藏等地少数民族马匹的政策和贸易制度。洪武四年(1371年),户部确定以陕西、四川茶叶易番马,在各产茶地设置茶课司,定有课额。又特设茶马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四川雅安)等地,专门管理茶马贸易事宜。以茶易马,在满足国家军事需求的同时,还以此作为巩固边防、安定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策略。随着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交流的发展,至成化时,民间茶马贸易日趋频繁。茶马贸易,既促进了内地与青海、甘肃、四川、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也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