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8岁的明明和7岁的亮亮都居住在出租屋内,经常一起玩耍。2011年7月20日下午,亮亮又来找明明玩耍,明明的妈妈忙着做家务,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两人来到亮亮家后,发现亮亮妈妈收衣服后没有锁上五楼天台的门便出门买菜了。两人兴奋地跑上楼顶玩耍。没想到,明明突然攀爬至平台护栏外的飘台处,失足坠楼,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明明的妈妈将出租屋房东和亮亮的母亲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查明出租屋楼顶所设置的护栏高度并未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出租屋房东未及时进行修缮,且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义务,对明明的死亡承担40%的责任;亮亮妈妈作为监护人,放任儿子与其他小孩登上天台玩耍,且在使用出租屋天台后,未将天台门关闭,导致意外发生,承担30%责任;明明妈妈严重忽视对孩子的监护,未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自行承担30%的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明明和亮亮的妈妈由于都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因此对于明明的死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可以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危险与不测,可谓是“步步惊心”。当父母们发现自己责任重大,一定会感到“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