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负责,邻居之间也应该互相承担责任。无论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都应该互相承担责任,毕竟住处相邻。中国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意思是善良和邪恶可以互相传染。孟母三迁,就是为了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接受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共和思想的人,是不会在意谁做他的邻居的。假如他在城里某个地方住上一年,可能连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这种情况,在中国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一个中国人犯了罪,那么他的邻居也难逃干系,会被认为犯了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这是因为,他知道罪犯的企图,却不向政府报告。就算他说“我也不知道”,那也没有用,既然他身为邻居,就应该知道隔壁人家的事情。
对弑杀父母这种重案的处理,最能证明中国人的负责观念。在“孝悌为先”一章中,我们已经提到,有这种行径的人通常被认为是疯子,如果他不自杀,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凌迟之刑。几年前,北京《邸报》上刊登了一份中部某省巡抚的奏折,据他说,他在处理一件弑杀父母的重案时,命人推倒了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没有以身作则,用良好的道德情操去教化改造那个罪犯。对中国大众来说,这种处罚方法确实是合情合理的。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将一段城墙拆毁,或者修正一下城墙的风格,比如,将城墙的方角改成圆角,把城门换个位置,甚至干脆将城门封死。如果某个城市经常发生犯罪事件,据说整个城市都要被夷为平地,在别的地方另建新城,不过我们至今还没遇到过这种事情。除了邻居之间要互担责任外,村里的地保也要尽职尽责。地保统管一个或几个村子,有时职责范围甚至扩大到许多村庄。无论哪种情况,地保都充当着沟通地方政府与百姓的媒介。正因如此,村里发生了任何纠葛,都可能会让地保陷入麻烦中。如果碰到吹毛求疵的地方官,不管地保知不知道实情,他都会因没有及时汇报而被打得皮开肉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