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讲的第二个变化是指向内部的变化,即传统的撤离。这里他更多地指向的是组织社会生活的各种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制度。吉登斯所讲的是指向资本主义自身内部各个领域的一种不断的、变革的制度形式、文化形式,比如法律。当制度指向人,指向内部的时候就会涉及政治、文化、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当指向这些问题的时候就需要变革。资本主义制度以前的理念和措施就不适应现在的社会目标和需求,就需要变革。
吉登斯认为,当指向内部变革的时候,就是一个社会的传统撤离的过程,撤离是什么?撤离并非完全不存在,而是中心的、主要的、对社会秩序的建构和控制的角色的撤离过程,是传统逐渐从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和对社会成员共同生活的约束的主要角色中撤离出来的过程。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种来自社会的共有的基本约束力,而传统是过往发生所沿袭下来的,需要在撤离过程中,对传统进行发掘。发掘可解释为发现和挖掘,是传统撤离的过程,是对传统发掘并使之问题化的过程。通过发现和挖掘,使传统问题化,也正因为这样,传统才能逃离进而被重构。吉登斯认为,一个指向外部,具有普遍化;一个指向内部、具有深刻性。我们认为,吉登斯这里所讲的这两个方面,不是绝对分离的,而是彼此关联的。所以我们说,现代制度向外扩张实则是指向内部的制度本身,把在内部社会变革中形成的那套理念、做法、体系逐渐推向外,因为认为它们是有效的,所以就不断推向外,这也就是他讲的脱域机制与反思性等共同推动下的现代性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