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赛终于结束。男孩大步跑了过来,把一只手套和一个棒球交给他,然后跟队友一起走了。走到球场中央时,男孩喊道:“爸爸,谢谢你来捧场!”他挥手目送男孩离开。没有关系,事情就是这样的,他们都长大了。
第七篇:《况钟的笔》
看了昆剧《十五贯》,叫我念念不忘的是况钟那枝三落三起的笔。
自从仓颉造字、蒙恬造笔以来,凡是略识“之乎”的人,都是要用用笔的。读书人著书立说,吟歌赋诗,要用笔;种田的,赶买卖的,记记豆腐白酒账,要用笔;甚至像阿Q那样人物,临到枪毙之前,还要拿起笔来,伏在地上,在判决书上面画个圈圈,并且有慨于圈圈之画得不圆,这就可见笔之为用是大得很哩。
自然,笔各有不同,我们用的或毛笔,或钢笔,而况钟所用的是朱砂笔,况钟虽然是苏州府尹,但这回担任的工作,却是监斩。他的职责就是核对犯人和榜上名字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就算他“验明正身了,”大可朱砂笔一挥,向榜上名字一点,叫刽子手拉出去,一斩了事的。然而况钟偏不这么做,一听到犯人呼冤,拿起来的笔,便点不下去了。拿过判决书来看,竟是三问六审,经过不少人手,想来案情属实;又拿起笔来,又听到犯人呼冤,并且自叙经过,又点不下去了。经过临时一次调查,冤情已经属实,但他既是监斩官,无权过问判决,于是又拿起笔来,但又看到犯人含冤莫伸的情形,又点不下去。他想到人命关天,要对人负责。他终于立下决心,自担干系,延缓处斩,向巡抚大人据理力争,并且亲自勘察,破了案情,平反了冤狱。这样,况钟的朱砂笔,终于点中了真正的杀人犯。可见一个人会不会用笔是大有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