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见过那位小公子。”
“别见!”炳哥简短地说。
“其实他家里我也只认得那位小姐。”我这话刚出口,炳哥的脸就产生了奇妙的变化。只见他双眼凸出,脸泛红晕,喉结上上下下,就像打靶场喷泉顶上的橡皮球。
“哦,伯弟呀!”他好像被掐住了咽喉似的。
我很担心地看着这只可怜虫。我知道他老是动不动就爱上谁,但是爱上霍诺里娅·格洛索普,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依我看,这位小姐无异于毒药罐。高大聪慧、精悍上进,就是现如今大批涌现的那种姑娘。她出身格顿学院[3],念书的时候,除了把大脑扩充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还热衷各种各样的运动,结果练就了一副中量级擒拿摔跤手的身材。我怀疑她还进了校拳击队。总之,每次她一出现,我只想躲进地窖里,悄悄地等着警报解除。
可是这炳哥明显是给迷住了。一点也不错,只见这家伙眼睛里闪着爱的光芒。
“我崇拜她,伯弟!我崇拜她踏过的每一寸土地!”这病号以气贯云霄之势高声宣布。弗雷德·汤普森[4]还有一两个家伙走了进来,吧台后面的麦加里[5]正呼扇着耳朵听着,但是炳哥毫不避讳。我常常觉得他就像音乐喜剧里的男主角,站在舞台正中,招呼兄弟们围拢过来,听他敞开嗓子歌颂自己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