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哥儿过了年就满十岁了,十岁的纳兰容若已经出口成章,晓得对堂姐碧药钟情,而福哥儿却只惦着吃同玩,还完全是个小孩子,又最怕念书,三天两头地逃学。就好比今天这个“曲水流觞之日”,并不是什么节,不过是公子生前雅会,偶尔让孩子也参与其间,亲近些文人墨客。福哥儿却得了意,如今阿玛不在了,也仍然奉行成命似的,趁机逃课,哪里有他父亲嗜学若渴的遗风呢?
沈菀看看福哥儿,又看看自己的孩子,如果把这个孩子养大了,教他诗词,会不会比他的哥哥更像是公子亲生的孩儿呢?自己是这样天天地想着公子,思念都变成血淌在身体里了,这孩子在自己的肚子里长了七个多月,根本就是拿思念和崇仰生成的。纵然他不是公子的骨血,也绝不会属于和尚,他是天赐的一件礼物,天生地养,珍贵无匹,是自己心甘情愿为了公子奉献出自己一寸一缕的实在明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