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千万不要未经同意就将某人介绍给别人。对于被介绍的任何一方,这条法则都是适用的。
温馨提示
为他人作介绍之前,必须私下分别征求双方的意见。
必须经过被介绍的双方首肯,介绍才有意义。
不要介绍明显没有共同点的人相互认识。
作介绍时要态度端正
作介绍时态度不端正,别人就会认为你缺乏诚意,被介绍的双方也容易产生误解,双方交往也会因此而进展缓慢或不畅。
作介绍时虚张声势、语调夸张,别人会认为你介绍的对象比较虚伪;作介绍时语速过快、声音不清晰,别人会认为你敷衍塞责;作介绍时态度畏畏缩缩、谨小慎微,被介绍者会感到紧张、不自然,认为介绍对象凶恶、不好相处。
被介绍者往往还会根据你的表现来推测自己即将认识和交往的对象,如果你态度不合适,作介绍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