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今世界书刊文献极其浩繁,使人目不暇接,读不胜读。如果不加选择,乱读一气,只会苦了自己,难有收获。再说书有好坏、优劣之分,在同类书中有精品也有糟粕。读书要读好书,以便用有限的时间,读最有价值的书,获得最大的读书效益。俄国文艺评论家别林斯基说过:“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的书,比不读书还坏。”
奥巴马是《哈佛法学评论》的第一位黑人主编,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过社区工作和民权律师工作。在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给奥巴马很大的感触,迫使他决心从政。在奥巴马决定从政之后,他的定位相当清楚,那就是要竞选尽可能高的公职,在他看来,如果要胜任这样的公职,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出于对前景的考虑,奥巴马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并且全心全意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奥巴马打算去哈佛之前,他决定回自己的老家肯尼亚看看。在肯尼亚,奥巴马找到了父亲的足迹,他的父亲也毕业于哈佛,肯尼亚之行,给奥巴马带来了很大的感触,他理解了父亲的奋斗历程和其中的辛酸,更是原谅了他的不负责任。奥巴马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墓前,男子汉的眼泪潸然而下,长期积压在他胸中的泪水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