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日泡在“老派头”俱乐部,从午饭到晚饭,不吃饭的时候,就在吸烟室里啜着小酒,碰到谁爱听,就唠叨自己的胃黏膜。一年大概有两次,他的肝脏正式提出抗议,他只好跑去哈罗盖特或者卡尔斯巴德,平平肝火,然后杀回伦敦,照常过日子。总而言之,谁也不会想到他也会燃起熊熊的那什么火。但各位不妨相信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天早上,趁着我饭后一支烟的时间,这个老祸害一阵风似的刮进我家公寓。
“哦,伯弟。”他说。
“唉?”
“你最近打的那些领结,在哪买的?”
“布卢彻那家,在伯灵顿拱廊街。”
“多谢。”
他走到镜子前站定,认真打量自己。
“鼻子脏了?”我彬彬有礼地问。
问完我突然发现,他脸上挂着一个丑陋的傻笑,实话实说,我看在眼里,觉得浑身冰凉。乔治叔叔面无表情的时候已经叫人目不忍视了,一傻笑起来,简直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