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一棍子把自己敲死过去,重新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
见过窝囊的家伙,还没见过这么废的家伙。
百无一用是书生!
连晚上偷鸡摸狗的事都能给人当场抓住了,真是没得救了。
黄廷晖想着自己如果苟不下去,在下面碰到这哥们。
别的先不说,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这个连狗见了都会摇头的混子,他给自己带来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有对好爹娘,这对夫妇拼尽全力把他送到学堂开蒙。
这也让这家伙成了村里面唯一一个识字的。
看着破旧的茅草屋,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如果“识字”的名头能换来几斗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别说什么气节、不气节的。
饿啊!
再说识遍县城赌坊,似乎也没有什么气节可言。
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把下去的那家伙再溺死一遍。
能把人生过到这等极致的混子,也是个人才。
强忍住把自己敲死,下去暴揍这具身体正主的冲动,黄廷晖抹了抹那一脸的雨水,站了起来。
“看看能找到啥东西,先填饱肚子再说,就算是下去揍那狗日的!”
“也要做个饱死鬼不是?”
黄廷晖起身,冒着小雨往黄家村里间走去。
“那不是黄廷晖的那傻侄子,怎么冒着雨就跑出来了?”
“听说前儿个掉湖里去了,被救上来后,脑子就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