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省要兜底,就得联省去负债;股东要兜底,就得把股东投入的资金拿出来抵债;就算是卖给阿方斯,还得由阿方斯去兜底偿还…
“您…有什么看法?”约翰德维特嘴唇有些发干,声音也开始发涩。
“如果拿我们刚刚融资得来的注资、用于偿还这些债务,国家银行必将遭遇一场更加严重的挤兑风波!”
康斯坦丁的表情很是淡漠:“如果让联省承担这些债务,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怕是连利息都还不起。”
尴尬又现实。
阿姆斯特丹银行手里、有超过3.5亿荷盾的债务,其中1/3是需要兜底的不良债务,这笔债务的利息、一年就得五百万荷盾以上…
而联省政府自身,还背着1.4亿荷盾的国债,一年还有五百多万荷盾的利息要付。
这两项加起来,年利息就是一千多万荷盾,而他们的财政收入,一年才一千万…
“我们如果非得设立这个国家银行,就得把这些坏账、烂账拿出来。”康斯坦丁又道。
“打包卖给阿方斯先生?让他打折、进行债务重组?”约翰德维特眉头一挑。
“我们不是非得卖给阿方斯先生,但最糟糕的部分,我恐怕…”康斯坦丁叹了一口气:
“除了阿方斯先生,其他人就算愿意买,他们的报价、也不会高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