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与周遭结构一样是从人身上具有的心理活力的主体之演变中生发出来——是从有一定目标效应的自发的但在外力帮助下可以扭转的主体之演变中,而不是从主动的有自由意识的判断、选择和取舍之行动中生发出来。与此相反,个体使命乃是一种以个体性为形式的自在的无时间的价值本质。它不是靠人身上的精神构成或设立的,而只是为精神所认识,其整个丰富性仿佛只是逐渐在生命和行动的自我经验中披露出来,这样,它也仅仅为我们身上的精神人格性而存在。
故个体使命乃是见识之事务(Sache der Einsicht),而命运只是某种有待于觉察的东西:一种本身为价值盲的实事。
但必须领先于对个体使命的认识的又正是某一爱的变种:即与一切所谓的自爱(Eigenliebe)有着根本区别的纯粹的自我之爱(Selbstlebe),或对自身的拯救之爱。在自爱之中,我们只是从我们“自己的”眼光出发看待一切和我们自己,同时将一切给予物和我们自己统统与我们感性的感觉状态联系起来,乃至我们不能分别而清楚地意识到这种作为关涉的关涉(Bezuhg)。于是,我们可能迷失在这里,并且使我们自己的最高的精神潜能、禀赋、力量甚至我们的使命之最高主体本身成为我们的肉体及其状态的奴隶。我们“并未发挥我们的才智”,而是将它虚掷了。我们在自爱之中察获的一切,自然也包括我们自己,均为一系列五光十色的假象所蒙蔽,由它们编织而成,难免模糊、空洞、虚荣、傲慢。纯粹的自我之爱则截然不同。在此,我们的慧眼及其意向光束已投向一个超世的精神中心。我们“仿佛”通过上帝的眼睛看待自己,这首先意味着完全对象性地看;其次,将自己完全看作整个宇宙的环节。我们也许仍然爱自己,但始终只将自己作为我们在一种无所不见的目光下仿佛是的这种人,而且只限于这种程度和范围,仿佛我们能够在这种目光下生存。我们憎恶我们身上的其余一切。当我们的精神透入这幅关于我们的神性的图像之时(这幅图像在我们眼前就变得越显耀)。或另一方面,当我们在上帝的持靠之外,竟从我们身上和心中找到偏离这种图像的东西时,我们的憎恶均会越强烈。自我校正、自我教育、懊悔和禁欲这些自我塑造的錾锤将击中我们身上僭越那个形象的任何部分,而该形象是我们这幅在上帝面前和之中找到的那幅图像传递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