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观点好像暗示着自恋理论的一个重要的扩充。从一开始,所有的力比多积聚在本我中,这里,自我仍在形成的过程中,或者还很弱。本我发送一部分力比多到性对象精力贯注中去,于是长得强壮了的自我试图抓住这个对象力比多,并且把自己作为爱的对象强加于本我。自我的自恋正是这样一种继发性的自恋,它是从对象中被抽出来的。[58]
当我们能够追溯本能冲动的时候,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它们作为爱的本能的派生物呈现出来。如果不是因为《超越唯乐原则》中提出的几点考虑,如果不是最终因为依附于爱的本能的施虐淫成分,我们坚持我们基本的二元观点是有困难的。[59]但是因为我们不能避免这个观点,我们被迫下结论说,死的本能的本性是缄默的,生命的喧嚷大部分来自爱的本能。[60]
还有,来自反对爱的本能的斗争!很难怀疑快乐原则在它反对力比多——把干扰引进生命过程的力——的斗争中是作为一个指南针来为本我服务的。如果费希纳(Fechner)的常性原则[61]控制着生命是正确的——这原则包括继续下降趋向死亡——那么,常性原则就是爱的本能的要求,性的本能的要求,在本能需要的形式中阻止下降的水平和引进新的紧张。本我,在快乐原则的指导下——就是说根据痛苦的知觉——用种种方法挡住这些紧张。它这样做首先是尽可能快地按照未解除性欲的力比多的要求——努力满足直接的性趋向。但是,它是以一个更全面的方式在与一个满足的特殊形式的关系中这样做的,在这个关系中所有的成分都需要汇集——通过性物质的发泄;可以这么说,这个性物质是性紧张饱和的媒介物。[62]在性行为中,性物质的射出相当于躯体和种质分离的意思。这说明随着完全的性满足而来的状况活像消亡的状况,也说明死亡与一些低级动物的交配行为相一致的事实。这些造物在生殖的行为中死去,因为爱的本能通过满足的过程被排除以后,死的本能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达到它的目的。最后,正如我们看到的,自我为了它自己和它的目的依靠升华一部分力比多,在它对紧张作控制的工作中援助了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