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方慢慢恢复了运转,一些正常要做的工作也就慢慢的开展起来了。
挂起来了、精简了一些人员后,各个部门办事的人手没多少,讨论出来的规定也就较为简单。
12月28日。
下发了《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
各家工厂、单位也就有了可执行的标准,不用担心被人指摘了。
一、各企业、科研、事业、基建等单位和**机关、**团体,对学徒、复员退伍人员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试用人员、实行熟练期制度的工人的转正定级工作,可以照常进行。
有些单位尚未建立临时权利机构,或未实行軍管,群众组织之间还没有实行**大联合,一时难以进行转正定级工资的,各省愅委会、筹备小组、...、各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暂予缓办,待条件成熟后再办。
二、职工转正定级的工资水平,应当严加控制,减少矛盾。
学徒转正的工资,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人工资标准的最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