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稀缺适量
发布的稀缺信息不能过于笼统,只给人一个“限量发售”的模糊概念,如果没有将稀缺的原因解释清楚将会缺少说服力度。而且,如果限制的数量过多,如“仅限1000个名额”,就不会让人产生稀缺的感受,不能有效地刺激用户心理;如果限制的数量过少,如“仅剩3个名额”,容易让人直接放弃购买的欲望。
3.避免使用限定词
在《广告法》设立之前,文案中都喜欢使用限定词来制造稀缺感,可当所有人都这样表达时,也就没有了限定本身的效果。比如,“全网第一、销量第一、第一品牌、最好最大”等都是《广告法》中禁止使用的限定词。
如果一定要利用限定词,那就使用限定词所引申出的物件进行代替,让所有的抽象事物变得具体化。比如不能写五星级酒店,那就使用同等的酒店品牌来代替;不能使用CBD,就使用CBD代表的地标代替;等等。
用产品对比,撩起消费者的购买情绪
经典案例回放:
大众汽车以“地球上最艰苦的比赛”为题,刻画了一个汽车的传奇。在一场赛车拉力赛中,没有足够耐力的汽车只能被自然吞噬,对比汽车残骸,远方的大众汽车更能让人感受到它狂野的生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