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叔带白初晗来到咖啡馆,再三叮嘱,然后念道:“阿弥陀佛,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这时,刚好有服务生端着咖啡要送上去,白初晗接过托盘,说:“我来吧。”
袁叔冲服务生使了个眼色,表示默许了。
白初晗一上楼便看见坐在尽头办公的余朝清,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系了领带,头发打了发蜡,跟之前喜欢穿松松垮垮的衣服、头发随便用手扒拉两下的余朝清判若两人。那一瞬间,白初晗觉得眼前的人根本不是余朝清,只是一个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人。
白初晗把咖啡放下,余朝清头也没抬,眼睛没移开屏幕上的报表分毫,嘴里说了句“谢谢”。过了会儿,意识到人还没离开,他才抬头,见到白初晗后,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
“你是?”余朝清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次在书店里见过她了。
“你的《数学原理》和《物种起源》看完了吗?”白初晗微微偏过头,冲他笑道。
余朝清想起来了,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可以坐下和你聊聊吗?”
余朝清点头。
白初晗在他对面坐下,露出航空公司空姐脸上的标准微笑?:“我是来面试的。”
“面试?”余朝清想了想,说,“我们公司好像并没有招人。”
“我喝过您负责的啤酒,味道不错,但是我觉得和市面上的其他啤酒相比,味道差异不大。”白初晗说,“虽然在包装设计,还有营销创意方面很厉害,但我认为任何产品最关键的核心仍是产品本身。消费者可能一开始会因为包装和创意而购买啤酒,但是如果味道不能一次性打动他们,他们几乎就不会再购买第二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