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原 文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①;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②,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注 释
①节文:调节修饰。
②已:停下来。
译 文
孟子说:“仁的本质是侍奉父母;义的本质是遵从兄长;智的本质是明白这两方面的道理而不偏离;礼的实质是在这两方面都不失礼节、态度恭敬;乐的实质是乐于干这两方面的事,快乐就由此产生;产生了就无法抑制,抑制不住就会在不知不觉之间手舞足蹈起来。”
(二十八)
原 文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gǔ瞍sǒu厎zhǐ豫①,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
注 释
①瞽瞍:舜的父亲。厎:致。豫:乐。
译 文
孟子说:“天下的人都很高兴地要来归附自己,把这种情景看得如同草芥的,只有舜是这样。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不可以做人;不能顺从父母的心意,不能做儿子。舜竭尽全力按侍奉父母的道理去做,终于使他的父亲瞽瞍高兴了;瞽瞍高兴了,天下的人由此受到感化;瞽瞍高兴了,天下父子之间应有的关系就确定了,这叫作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