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看到绿色的篱笆上面有一个红色的东西在慢慢地移动。红得发亮,似乎像是一小块红绸:形状像清真寺的圆顶一样。没错,那准是个脑袋。这个动物一定很大,够一连人吃的。但朱法才不那么傻,把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吃呢。他算计着如何先吃五脏,用头做汤,然后把四条腿腌起来。他点燃火药,瞄准那红色的圆顶。这一下可响啦,甚至城堡的炮声也相形见绌。枪的后座力把朱法推到了河里。他爬起来,跑到篱笆后面那红色圆顶消失的地方,终于找到一个全身披红的东西。好像是个人,但经过火药一炸,已没有个人样了。朱法想这么大可真够吃上一个月的,于是背起来一口气跑回家,扔在厨房的桌上。母亲做弥撒还没回来。朱法想,我要让她大吃一惊。她一定非常高兴,再也不会说我什么都不会干了。
母亲确实大吃一惊,而且这一惊几乎使她发了疯。她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嚷道:“你杀死了红衣主教!你杀死了红衣主教!”朱法不懂得什么是红衣主教,他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突然,他发怒了。他背起红衣主教,跑到院里,把他扔进了井里。过了一会儿,他看见母亲还在哭泣和埋怨,又抓住正在院里吃草的那只山羊,高高举起,扔到井里。母亲哭的更厉害了。她跑到井边,看见羊已经淹死。朱法不愿呆在家里听母亲的责骂,跑出了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