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在宝元二年(1039年)所撰的《富国策十首》中,对佛教盛行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深加痛斥。他认为佛教对社会至少有十大害处,诸如“男不知耕”、“坐逃徭役”、“国用以耗”、“亲老莫养”[16],这与真宗朝王禹偁上书皇帝反对僧尼不蚕而衣、不耕而食、祸国蠹民,从而提出“沙汰僧尼,使疲民无耗”的主张如出一辙[17]。这大概与宋中期出现的“三冗”问题,造成国库空虚、财政匮乏有一定的关系,与孙复、欧阳修等人排佛是为了捍卫儒学独尊的情形不大一样。不管怎么说,从宋初开始的崇佛政策引起了一大批士人的强烈不满,他们攘斥佛教其实也为援佛弘儒,为融合儒佛奠定了基础。
进入宋中叶以后,宋儒对佛教的态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是士人习佛成风;二是简单的表面式的斥佛转向从学术上对佛教进行批判;三是大量汲取佛学内容来改造和充实儒学。也正是从这个时期起,儒、释、道三教合流才正式完成,理学正式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