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把他向英国、日本的“求救”活动,说是“奉诏求救”,因为“密诏”中有他加上的“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的字样。
结果,日本政府在清政府的交涉下,不让康有为居留日本。1899年4月3日,康有为终于自横滨渡太平洋赴加拿大。与此同时,英国的态度也已改变,为了保持其既得的侵华利益,转而支持慈禧统治。10月13日,英国公使窦纳乐在给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的报告中说:“我认为中国的正当变法,已大大被康有为和他朋友们的不智行为搞坏了。”[37]对改良派表示不满。19日,索尔兹伯里同日本驻英公使加藤高明谈话时,即认为“不必担心外国利益会因反改革运动(政变)而受到特别的损害,中国的政治将如以往那样发展下去”[38]。英国已无意支持康有为“逐去西后而复扶皇上”。
即使如此,康有为仍旧没有忘记“奉诏求救”。1899年7月20日(六月十三日),他组织保皇会,《保救大清皇帝会例》第一条即称,“此会钦奉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皇上交军机杨锐带出康工部密诏”云云[39]。此后,又托英国公使交李鸿章代递折,说是“臣奉循衣带,仰天痛心。蹈日本而哭庭,走英伦而号救,洒泪以宣圣德,雪涕以厉国民,奔走经年,往还重溟”[40],特别提到英国、日本,说是“蹈日本”“走英伦”,是实践他的“奉诏求救”。